深圳前海拟出台政策 帮助创新创业载体获得融资

深圳前海拟出台政策 帮助创新创业载体获得融资

今年以来,深圳市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科技服务业新增开业企业和税收增速均高于片区整体水平,但急需解决创新创业载体建设运营成本高问题。

【中美创新时报深圳讯】(记者张玮)今年以来,深圳市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科技服务业新增开业企业和税收增速均高于片区整体水平,但急需解决创新创业载体建设运营成本高问题。

前海管理局日前草拟了《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创新创业载体发展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拟打破常规只对提供融资的企业进行资助的模式,将对帮助企业获得融资的载体也给予资助奖励。

“前海目前急需创新创业载体支持政策”

去年以来,深圳前海制定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拟通过深化粤港澳科技创新合作、打造全球协同创新平台、建设新兴产业创新集群等,促使前海逐渐发展成为全球重要科技产业创新中心。

目前前海第一家科技创新孵化载体——前海深港青年梦工场经过3年多时间,已引进和孵化创业团队304家,其中港澳团队158家,超过50%的创业团队获得天使轮以上融资。

截至2018年6月底,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科技服务业新增开业企业2385家,同比增长14.1%,高于片区整体新增开业企业同比增速33.8个百分点;实现税收6.37亿元,同比增长47.4%,增速高于自贸片区总体增速11.3个百分点,初步形成良好的科技创新氛围。

但与此同时,前海科创发展也面临严峻形势。一方面,各地特别是前海周边地区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对优质科创资源的引进力度日益增强;另一方面,前海科创生态刚刚起步,科创资源缺乏,科创服务空白,再加上前海处于开发建设阶段,交通、餐饮等其他配套设施相对滞后,创新创业载体建设运营成本高,生活不便利,导致前海在引进优质创新创业团队方面面临很大的竞争压力。

“此次《办法》立足前海空间有限等实际情况,不求大求全,只求重点突破见成效,重点聚焦前海目前最急需的创新载体和创业载体支持政策,总体思路是‘突出特色、人无我有、人有我优’,实现差异化发展,打造有利于高端创新创业载体落户前海的政策环境。”该局相关负责人说。

研发团队港澳人数占比大或可获更多额外资助

《办法》拟通过资助创新创业载体运营机构的方式,支持创新创业载体的发展。其中,“创新载体”是指前海范围内开展科技研发和产业化的机构,包括各级各类实验室、工程中心、技术中心、创新中心、研究(发)中心(院、所、站)、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

“创业载体”则是前海范围内开展科技创业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养科技型企业与企业家的产业发展场所,包括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和科技产业园区等。

该负责人说,前海初步将创新创业载体的产业定位,瞄准为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海洋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前海重点发展的前沿产业。

“政策也非常具有前海特色,通常扶持政策只对提供融资的企业进行资助,但这次我们拟针对帮助企业获得融资的载体也给予一定的资助奖励,以此增强载体提高服务的积极性。”

此外,为体现深港合作特色,拟通过设计阶梯式资助标准的方式,重点吸引港澳及海外人才前来创新创业。比如,来自港澳及海外的人数占实际研发团队总人数25%以上的创新载体,在基础资助上,还额外增加10%的开办费和运营费。

再比如,孵化港澳及海外背景的项目占孵化总项目数的25%、50%、75%以上的创业载体,也会分别额外增加10%、20%、30%的开办费和运营费,并额外增加5%、10%、15%的租金补助。由港澳及海外团队举办的活动,可以按照实际投入费用予以全额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等。

获500万元资助或须承诺5年内不迁离前海

不过,前海也对获资助主体进行一定约束,对获得超过100万元(含)和500万元(含)资助的创新创业载体,《办法》要求书面承诺3年内和5年内不得迁离前海,具体的惩罚在项目合同中予以明确体现。

“为尽量减少人为因素干扰,我们在认定标准上,将主要采用核准制,政策支持的条件和标准也全部公开。原则上以事后补助为主,对于区市省和国家已有的资助,采取配套资助方式。”

该负责人说,考虑到前海创新创业载体落地的不确定性,前海对预算资金进行总额控制。其中,单个创新载体与创业载体每年累计可获得的资金分别不超过6000万和3000万;单个创新创业载体所获得的国家、广东省、深圳市以及前海等各级各类资助总额不得超过项目总投资。若出现预算不足,则对实际资助标准等比例下调。

同时,前海还将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现场核查,对获得扶持资金的创新创业载体进行一定比例抽查,抽查弄虚作假或违反规定的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列入前海管理局“黑名单”,5年内不得申请前海任何形式的扶持政策;情节严重的,纳入诚信记录并公开;涉嫌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考虑到未来前海空间的逐步释放以及相关政策的逐渐扩充,《办法》暂定试行一年。”该负责人还透露,其他的科创服务促进政策、科技企业培育政策也正在前期研究中,之后将陆续出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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