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湾区企业 “走出去”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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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日上午,粤港澳大湾区暨“一带一路”法律服务集聚区(以下简称“集聚区”)在南沙揭牌,以后在南沙就能享受到国际化的法律服务。集聚区选址南沙蕉门水岸广场,目前新组建的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联盟、中国互联网仲裁联盟、湾区法商研究院、“一带一路”服务机制南沙办公室和“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南沙调解室等5家国际化高端法律服务机构已确定首批进驻办公。

【中美创新时报广州9月5日讯】(记者 宾红霞)9月3日上午,粤港澳大湾区暨“一带一路”法律服务集聚区(以下简称“集聚区”)在南沙揭牌,以后在南沙就能享受到国际化的法律服务。集聚区选址南沙蕉门水岸广场,目前新组建的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联盟、中国互联网仲裁联盟、湾区法商研究院、“一带一路”服务机制南沙办公室和“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南沙调解室等5家国际化高端法律服务机构已确定首批进驻办公。

日前,《深化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实施意见》正式出台,提出要按照“建设海上丝绸之路法律服务基地,深化粤港澳法律服务业合作,打造公共法律服务高地,联合港澳开展仲裁体制机制创新”。此次集聚区在南沙挂牌正是南沙构建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快海上丝绸之路法律服务基地建设的具体实践。

5家高端国际法律服务机构进驻

“随着南沙国内外投资的发展,一些商业及法律方面的难题随之浮现。但目前南沙涉外、涉港澳专业法律人才严重不足,对国外法律环境了解不足、法律服务不足等问题,导致现有的纠纷解决机制难以应对不断出现的法律问题。”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湾区法商研究院院长王磊分析,作为首批签约入驻集聚区的法律机构,湾区法商研究院的成立是为了解决南沙现有的法律服务与经济社会发展不匹配的矛盾。

“未来我们将有30人左右的专职核心团队常驻南沙,挑选的都是具有优秀教育背景、丰富实务经验和卓越意志的核心中青年骨干。”王磊表示,研究院的团队将采用专兼职相结合的建制模式,依托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法学院、岭南学院、管理学院等院系组建。

王磊透露,研究院还将从纽约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香港大学等全球知名学府外聘专家,通过转职团队和外聘专家良性互动、优势互补,共同为粤港澳大湾区企业提供高端法律服务。

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联盟则由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东莞、肇庆、江门、惠州9个城市及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组成的城市群的仲裁机构共同倡议发起成立。

澳门仲裁协会会长郭颖玫告诉记者,联盟的成立将会吸引一批澳门法律人才到南沙来。“仲裁不受地域限制,南沙可以成为国际商事仲裁平台,采用最国际化的仲裁通则、最开放的仲裁员名册,充分发挥粤港澳合作的特点,为境内外当事人提供最为合适的庭审方式解决纠纷。”

此外,中国互联网仲裁联盟是由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发起,由全国160余家仲裁机构、互联网技术团队、高校科研机构加入,于2015年9月在广州成立,现入驻南沙。“一带一路”服务机制南沙办公室和“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南沙调解室,则是北京融商“一带一路”法律与商事服务中心在南沙设立的办事机构,将围绕“一带一路”建设项目实施,依托机制海内外资源,聚焦“项目对接、风险防范、纠纷调解”,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金融、保险、法律、财务、咨询以及纠纷调解等综合服务。

提供全流程专业规范法律服务

“首批5家法律服务机构进驻集聚区后,南沙将为企业提供从招商洽谈、落地投产到生产经营全链条的跟踪服务,提供从风险防范、融资并购到企业上市全要素的订单服务,为企业‘走出去’提供专业规范的法律服务。”南沙区有关负责人介绍。

近年来,南沙区全面提升对外开放水平,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经济发展迅猛。社会治理也取得了新的成就,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目前,中国首家自贸试验区法院、中国首家自贸区公证处广东自贸区南沙片区公证处、广州海事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巡回法庭、南沙自贸片区检察院、中国首个自贸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先后在南沙挂牌成立。

此外,南沙还组建了南沙国际仲裁中心、广州国际航运仲裁院、广州金融仲裁院自贸区分院等一批专业仲裁机构。设立了自贸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全市首家粤港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逐步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法律服务体系。

“南沙在当前发展中遇到的法律难题并不是个案,而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一带一路’法治发展过程的一个缩影。”广州仲裁委员会副主任王天喜介绍,仅在去年一年,南沙国际仲裁中心受理涉外案件1725件,其中涉港759件、涉澳231件、涉台211件,涉其他国家524件。同比增长24.82%。

“案件类型涉及股转转让合同纠纷、中外合作合同纠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服务合同纠纷、国际运输合同纠纷及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等。”王天喜介绍,除了内地和港澳台地区,涉外案件还涵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如新加坡、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泰国等。

南沙区有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将逐步引导南沙现有的国际仲裁中心、金融仲裁院、航运仲裁院、粤港联营律师事务所、合作制公证服务中心、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中心等高端法律服务机构和高端法律服务实体规模性集聚,将集聚区打造成为南沙法治建设的重要展示窗口、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服务业对外交流的重要平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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