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银行不良资产跨境转让进入2.0时代

深圳银行不良资产跨境转让进入2.0时代

平安银行特殊资产管理中心向境外机构转让某汽车贸易公司的不良贷款,该笔债权由该资产管理中心武汉分部直接转让给境外投资者,业务从正式发起到最终落地仅12个工作日。  

【中美创新时报深圳5月24日讯】(记者谭冰梅)平安银行特殊资产管理中心向境外机构转让某汽车贸易公司的不良贷款,该笔债权由该资产管理中心武汉分部直接转让给境外投资者,业务从正式发起到最终落地仅12个工作日。

“过去,银行处理不良资产的传统做法是‘打折、打包、打官司’,一些有潜力但资金暂时处于困境的企业往往被迫停业。而现在,通过跨境转让引入有实力的境外投资机构和投资者,为困境中的企业注入资金活水,有效降低了企业的杠杆和成本。”平安银行特殊资产管理事业部的经理刘大忠告诉记者。

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开放程度的不断上升,境内银行跨境转让资产、防范化解信贷风险的需求不断增加。2015年以来,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指导下,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以下简称“深圳外汇局”)在中国首推银行不良资产跨境转让试点,截至目前,涉及银行不良资产债权本息约68亿元人民币。深圳外汇局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发挥深圳对外开放的先行优势和粤港澳大湾区的合作优势,用好用足相关政策,在探索跨境资产转让改革中发挥更大作用。

中国首个银行不良资产跨境转让试点获批升级

2016年,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指导,深圳外汇局完成中国首单以交易所平台为依托的银行不良资产跨境转让。深圳外汇局开展的银行不良资产跨境转让,是指境内主体向境外出让境内银行的不良资产,转让对价为流入方向。境内银行不良资产的对外出让,可通过深圳辖内代理机构提出申请;深圳辖内银行不良资产的对外出让,既可直接提出,也可通过深圳辖内代理机构提出。

2017年,国家外汇管理局授权深圳外汇局在辖内开展银行不良资产跨境转让试点,深圳成为中国首个获得授权自行审核管理辖内机构不良资产跨境转让业务申请的试点地区。

深圳开展银行不良资产跨境转让试点,受到市场热烈欢迎。截至目前,深圳外汇局办理的银行不良资产跨境转让业务,涉及银行不良资产债权本息约68亿元人民币。在此基础上,深圳外汇局跟踪分析市场诉求和业务发展趋势,探索推动银行不良资产跨境转让,对试点进行了三方面的升级申请:一是取消试点期限限制;二是将试点业务由深圳外汇局逐笔审核改为逐笔事前备案;三是允许通过外债专户接收境外投资者汇入的交易保证金。

深圳外汇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深圳的试点模式以“逐笔审核、外债登记、额度豁免、专户管理、系统监测”为核心,参与主体包括银行、资产管理、平台类机构等,除了深圳本地机构,异地银行也可以通过深圳辖内机构代理申请;币种不限,跨境转让银行不良资产,本外币均可;经深圳外汇局备案后,相关资产转让交易价款、资产处置收益等跨境资金汇兑,按外债相关规定直接在银行办理,汇兑便利。

跨境资产转让因其批发业务属性、交易复杂程度、法律关系牵涉广泛等特点,对注资条件要求较高。深圳凭借金融资源丰富、市场参与主体活跃、自贸区创新政策、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优势,在类似“监管沙盒”式的监管框架下开展银行不良资产跨境转让试点,确保了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今年5月,深圳外汇局提出升级银行不良资产跨境转让试点的申请获得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同意。南方日报记者前往平安银行、深圳前海金融资产交易所、境外机构东方珑心资本调研了解到,试点有效盘活了银行不良资产债权,增强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有助于盘活银行不良资产化解金融风险

深圳前海金融资产交易所作为首个开展此项业务的申请机构,于2017年8月成功落地平安银行不良资产向境外投资者转让项目。至今,前交所已帮助境外投资基金和境内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完成跨境转让不良资产规模超过50亿元人民币。

前交所总经理唐斌告诉记者,升级后的试点方案更加体现了深圳外汇管理部门对外开放的态度和决心。

“首先,试点不再设定试点期限,这给了境外投资者很大的信心,以往境外投资者总是担心试点到期后,资金能否顺利汇出,政策稳定性会影响交易双方的信心,如今就不存在这个问题了。”唐斌分析认为。其次,由事前审核改为事前备案,体现了简政放权的监管态度,备案流程和申请材料都有所简化,在确保交易真实性、合法合规性的前提下,便利交易双方跨境资金收付和结购汇。

“此外,允许外债专户收取交易保证金,这将极大地便利境外投资者参与国内不良资产市场的竞价拍卖,增强其交易能力。”唐斌说,“反过来,升级后的试点方案也有利于境内银行或者资产管理公司以更高的价格出售不良资产,从而化解境内金融风险,降低银行不良率。”

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银行等机构参与积极性高

银行、境外机构对这项试点的参与热情不断高涨。作为中国第一家打通单笔直接债权转让流通环节的银行,平安银行于2016年底成立特殊资产管理事业部,专职银行不良资产经营处置。刘大忠介绍,在试点之前,该事业部还没有和境外投资人开展过实质性的合作。“试点业务落地后,我们开始和龙星基金、新岸资本、黑石集团、橡树资本、阿波罗、贝恩投资等多家国际著名机构接洽、合作,截至目前,平台已对接超过百家机构,并有多个不良资产跨境转让项目正在推动中。”

东方珑心资本是一家专注投资中国不良资产的美元基金管理公司,该公司曾出资购买某银行不良资产。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深圳试点模式手续简便,境内银行可直接向境外转让不良资产;深圳外汇局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备案,环节少、流程短、效率高。从这些升级后的试点方案里,可以看出深圳外汇局对境外资金参与中国不良资产投资的开放态度。”

“通过不良资产对外转让,一是有利于缓解境内处置不良资产的压力,将银行信贷风险向系统外和境外释放;二是有利于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三是有利于吸收借鉴国际先进资产处置和重组经验,提高国内金融市场资源配置效率。”唐斌评价说。

唐斌指出,银行不良资产跨境转让,大多属于分散的、自发的金融资产跨境交易。“深圳通过交易所平台开展跨境转让,为交易双方提供信息发布、交易撮合、资产登记、资金监管、税务代扣代缴等平台化服务,促进金融资产流转效率,是新时代跨境资产转让领域的重大突破性创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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