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平潭启动合格境外投资者政策试点

福建平潭启动合格境外投资者政策试点

记者11日从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金融办获悉,平潭日前印发《开展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标志着合格境外投资者(QFLP)政策试点工作在平潭正式启动。

【中美创新时报据新华社福州4月11日电】(记者 宓盈婷)记者11日从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金融办获悉,平潭日前印发《开展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标志着合格境外投资者(QFLP)政策试点工作在平潭正式启动。

位于闽台交流合作前沿的平潭,拥有“国际旅游岛”“自贸试验区”“综合实验区”的政策叠加优势,因此在开展QFLP政策试点工作时,平潭针对港澳台的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类企业制定了低门槛准入条件。

办法规定,在平潭,港澳台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认缴出资应不低于600万美元等值货币,出资方式限于货币,合伙人应当以自己名义出资,除普通合伙人外,其他每个有限合伙人的出资应不低于100万美元等值货币;港澳台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注册资本(或认缴出资)应不低于200万美元等值货币,出资方式限于货币。目前其他试点城市对QFLP注册标准以4亿美元或1亿美元计。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融办副主任杨哲安表示,外商企业在平潭注册后,即可参照当地股权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奖补。

杨哲安介绍,平潭标准参考了台湾的风投机构注册标准。台商台资通过平潭较低门槛的QFLP政策试点,可以合法合规进入大陆市场,参与投资设立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企业,并可享受到相应的投资便利及优惠。

杨哲安认为,QFLP政策试点有助于平潭打造成为资金流、人流、物流的综合枢纽。下一步平潭将加速形成双向资金流,以促进国际旅游岛的建设发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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