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创新土地供给方式降低企业成本

中国创新土地供给方式降低企业成本

为保障高精尖产业发展,北京市政府日前出台政策,将通过弹性年期出让土地和土地年租制等方式,控制和降低企业的土地使用成本。

【中美创新时报据新华社北京1月15日电 】(新华社记者周强 杨一苗)为保障高精尖产业发展,北京市政府日前出台政策,将通过弹性年期出让土地和土地年租制等方式,控制和降低企业的土地使用成本。

试点将率先在国务院和北京市批准设立的开发区、产业园区展开。根据此项政策,入园企业若申请以出让方式取得园区产业用地,园区将实行弹性年期出让,出让年限最长为20年。

实际上,除北京外,中国多地已开始探索弹性出让土地政策,将过去工业土地使用权法定最高50年期限缩短为20年。

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广东省2017年7月提出,将缩减工业用地出让期限,将国家规定的最高50年,变为原则上不超过20年。

“从统计数字上看,中国企业的平均寿命明显少于50年。对50年土地出让期限进行缩减有利于进一步降低企业用地初始成本,加快项目启动,调动投资者的积极性。”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厅长陈光荣说。

根据中国的土地管理政策法规,工业用地出让的最高年限是50年。各地在出让工业用地时一般按照最高年限出让。2015年中国出台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提出,要改革完善工业用地供应方式,探索实行弹性出让年限以及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供应方式。

弹性年限出让政策已经让部分企业受益。在深圳市平湖金融与现代服务业基地,这宗用地面积为4186平方米的土地,出让年期20年,评估出让底价约6000万元,比此前出让模式底价便宜了近四分之三。截至2017年底,深圳市已出让弹性年期工业用地17宗,面积24.77公顷。

中国地质大学土地科学技术学院院长吴克宁表示,这一土地政策符合中国当前经济发展实际,弹性出让土地可以让小企业以低成本快速入园。同时,可以让经营失败的企业尽快释放土地资源,减少土地优化配置的制度成本,防止僵尸企业囤地倒卖现象。

与此同时,租赁用地也受到鼓励。北京提出入园企业若向园区开发企业租赁产业用地,按照年租制缴纳土地租金,土地租赁最长期限不超过15年。广东中山市则推行先租后让政策,如果6年租赁期满后,企业满足税收、就业等条件就可办理出让手续。

“与出让相比,租赁权不是一种物权,报建、抵押融资等受到掣肘。为了提高企业租赁工业用地的积极性,广东明确在租赁期内,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可以转租和抵押。”广东省国土厅土地利用处处长谢自力说。

中共十九大提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必须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不久前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提出,大力降低实体经济成本,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振兴实体经济,实现产业强国,土地管理必须转变传统用地方式。”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研究部研究室主任许召元认为,中国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要促进高精尖产业发展,也要推动传统产业进行质量提升,这就需要创新要素,提高土地流动性有利于促进创新发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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